一、招标文件编号:HFLJ-LQ-2023-131
二、招标人: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2.招标项目:安置大道路面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凤台县凤凰镇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交(竣)工报告完工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合同原件、交(竣)工报告原件。如提供信息存在造假现象,招标人有权直接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投标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如在淮南市凤台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则不具备投标资格,若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须提供承诺书;
9.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须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开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整后,凭收据到五楼企业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冬菊 电话:0551-63480686
联系人:张天宇 电话:17730200618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1时00分。
六、开标地址:
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11号4楼。
联系人:王冬菊 电话:0551-63480686
七、技术咨询地址:
地址: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凤凰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天宇 电话:17730200618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投标不成功。
2.领取招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联系人联系,对项目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
2023年7月6日